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它产生于城市区域内的室内装修过程之中,其中包括居民在购房后和居住房屋的时期进行的装修过程之中。
与其他的城市固体废物比较,装修垃圾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产生位置的相对集中性:动态地看产生位置可能处于城市区域的任意点,但是静态地看产生位置是有限地分布于城市之中的,主要来源是建设中或已经完工的建筑工地和居民小区内;再次就是其组分的复杂性,众所周知装修垃圾中含有一些有毒有害成分,如胶粘剂、灯管、废油漆和涂料及其包装物、壁纸、人造板材以及一些人工合成化学品等。
有毒有害物质可以表现为可燃性、易爆炸性和生物毒性。其中生物毒性的依据是其所含有的能使生物产生中毒反映的物质,如汞、砷、镉、铅等在土壤中一般不易随水移动,也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土壤中的重金属赋存状态发生变化可能转化为毒性更强的化合物(如甲基汞),并通过植物吸附而在体内富集转化,以至给人类带来潜在的危害。另一些是多环化合物和卤代有机物,其生物毒性多表现为致癌性、致畸性、致变性。如多种人造板、胶粘剂都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室内花岗石、水泥、石膏等可能释放氡等;涂料、油漆等物质里含有甲醛、苯等有毒物质,而这两种有毒物质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潜在致癌物,甲醛的释放期可长达3至15年。
装修垃圾处理基本方案
(一)方案总则
对于装潢垃圾的处理应该本着全面化和层次化的原则,所谓全面化即“从摇篮到坟墓”,应该从产生源,收集与产生地贮存,运输,加工利用与处理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层次化就是优先次序,最优先层次是产生源减量,其次是收集过程中的分类、直接回用与物质回收,然后是加工综合利用与能量回收,最后才是最终的与环境相容(不产生或仅产生对环境无显著危害影响)的处置。以优化人民生活环境,尽可能减少装潢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的目的。
(二)装潢垃圾的收集、贮存和运输
装潢垃圾的收运处理过程应该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清运、统一安排处理。
1、分类收集:首先应明确的是产生的装潢垃圾要分类收集。根据此类垃圾的特点和后续的处理情况,大致将装潢垃圾分为两类:
(1)可回收利用的:木材、纸类包装物、废钢材、砖石、混凝土碎块等
(2)不可回收利用的:胶粘剂、灯管、废油漆和涂料及其包装物等
2.分类贮存:根据装潢垃圾产生的特性,需要配备垃圾存贮容器,首先贮存容器应是耐腐蚀和不易燃材料制成。然后根据装潢垃圾的产生区域和产生量规划收集容器的放置地点和足够数目。
(三)装潢垃圾的处置技术方案
建立装潢垃圾处理的简易中转站,中转站只负责接收装潢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这部分垃圾运往中转站后,首先采用人工粗选将一些可回收利用的物质,如钢材、废木材、纸类包装物等,送人城市废品回收系统。废钢材重新回炉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木材回收后可以用来造纸和生产保温材料;砖石和混凝土碎块送入再生骨料生产公司,经过破碎、筛分、粉磨后可以作为“循环再生骨料”,不可回收利用的作进一步处理。